三亚出台《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自2023年9月1日施行
三亚出台《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自2023年9月1日施行
7月14日,据悉,《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经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23年7月12日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聚焦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全篇共六章二十九条。着力解决三亚低空旅游产业规划落后、项目保障能力弱、资源有效整合不足、职能部门多头监管、企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噪声扰民、低价倾销及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形象。
《办法》从五个方面为抓手:一是明确了低空旅游的定义和部门职责划分;二是加强产业规划和项目保障,提高产业集聚能力;三是在信息登记收集经营信息方面,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四是提高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五是会同民航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厘清法律责任。
下一步,三亚市旅文局将进一步完善三亚市低空旅游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出台《三亚市低空旅游服务规范》,强化低空旅游安全监管,确保低空旅游市场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