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围绕5大领域提出12条扶持政策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做大做强(下)
《若干措施》最终形成包括总则、引培低空经济产业项目、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扩大产业示范应用范围、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低空经济产业生态以及附则等七部分内容,共计二十一条。具体政策扶持条款共十二条,分别为支持企业落户、支持企业做大规模、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支持低空航空器新品研发、支持产业链关键环节研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城市低空智能物流体系建设、支持低空文旅应用场景建设、鼓励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鼓励低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低空空港建设、鼓励参加及举办重大活动。具体政策扶持条款要点说明如下:
(一)关于支持企业落户
吸引研发制造整体等低空经济企业入驻本区,对新引进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同时考虑到低空经济属于新兴产业,低空经济企业产值规模和营业收入总体偏小,《若干措施》相比龙华区《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下调了对于企业的营业收入等条件要求。
龙华区低空经济企业以中小微为主,本条款的目的在于通过一次性奖励,支持优质低空经济企业做大做强与提升企业规模能级。第一款支持企业稳健发展成长,给予规模阶梯成长奖励;第二款支持小微企业上规模。
鼓励低空经济企业扩大产能,参照企业新增协议投资额(不含地价),对企业的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给予资助。
本条政策主要依据是中大型低空航空器在上市之前必须经过适航认证过程,且认证流程较长、投入经费较大。考虑到深圳市已有对适航认证的补贴标准,区内按照市级资助金额的50%进行配套支持。
考虑龙华低空经济产业实际情况,以及与科创已有相关政策的不重复性,本条政策侧重于激励企业将研发成果转化为经济贡献,要求企业运用先进技术形成高新技术产品并推动产业化过程。产业化目前尚无绝对标准,本条在参照先进地区政策条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因素,要求企业基于先进技术形成产品并产生5000万元及以上的营业收入。
本条政策目的在于营造我区研发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建设飞行服务、运营保障、检验检测、适航审定、风洞实验、展示交易、科创孵化、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全区研发创新的赋能作用。鉴于公共服务平台通常涉及大量固定资产投资,本条款按照项目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投资主体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针对我区低空经济阶段性策略目标,本部分重在支持城市低空智能物流体系建设,聚焦非载人低空飞行器应用领域,分类别分航线按架次直接对运营企业进行补贴,提升飞行量,增加航线、航时、架次,打造行业爆点。
依托区内大漠大等优势企业,鼓励扩大低空文旅应用,集聚大流量、面向社会大众,提升见机率,鼓励低空经济企业面向大众,开展无人机飞行表演服务,促进规模化应用推广,做大做强我区低空经济产业规模。
对扩大公共服务应用等区内有相对优势的各类低空应用场景给予大力支持,增加无人机商业价值,塑造低空经济IP新地标,带动周边产业发展。
《深圳市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深圳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中,深圳市明确出,建设低空民用无人机联网系统、打造无人机城市低空物流运营中心和调度监管平台、构建城市低空物流网络、推动无人机在智慧城市物流创新中的应用等目标任务。支持企业在龙华区建设低空物流区域运营中心、结算中心和快件处理中心提供资助,为建设区域低空物流配送中心提供坚实支撑。
结合美团、多翼创新等企业的主要诉求,支持开展低空空港示范应用项目、临时起降点建设。同时,考虑适当前瞻布局A2类起降坪、飞行器垂直起降点,为直升机向大流量的eVTOL过渡做好建设空间预留及基础设施支持。
结合政策的不重复性,人才、资金及空间方面,区内已有相关扶持安排,本部分重点解决企业迫切需求,突出供需对接,支持企业举办、参加论坛及展会,挖掘应用潜力,带动产业规模化发展。基于此,第一款是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或国家展会;第二款是支持低空经济企业、行业组织在龙华举办低空经济论坛、专业会展等各类活动。